121,025
编号:
E000166480
中文姓名:
姜黎明
姓名拼音:
Jiang Li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公安局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一九六六年九月生,崇阳县人,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咸安区副区长、咸安区公安分局和温泉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二五年一月至今任咸安区副区长、咸安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零二五年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不再象过去那么卖力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力量不那么有力度了。但是,在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谭海华和公安局局长张学华的指使下,咸宁市县六个政法委书记方兆淼(咸安区)、王辉(赤壁市)、杜艳珍(通城县)、程景家(通山县)、范威(嘉鱼县)、孟科(崇阳县)和六个公安局长姜黎明(咸安区)、张铨(赤壁市)、潘桥(通城县)、刘畅(通山县)、石亚平(嘉鱼县)、雷风(崇阳县)再次积极配合,二零二五年充分利用咸宁特有的那种邪恶“迫害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综合治理中心平台”,运用电子技术平台封网监控、监视,摄像头监控更为严重,补充了参与迫害人员力量的不足,再次对救度世人的法轮功学员犯罪,破坏法轮功真相资料点,绑架讲真相救人的法轮功学员,严重干扰世人的被救度,再次加重了参与迫害者的罪业,增加了自己被救度的难度,害人害己。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咸宁市政法委联合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政法委、咸安区公安局主办,在温泉高级中学举办所谓“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校园”主题活动,采用的方式是,把温泉高级中学的全校师生员工召集在一起开大会,直接诬蔑、抹黑法轮功,欺骗师生员工。当时的咸宁市政法委书记是谭海华,公安局局长是张学华;咸安区政法委书记是方兆淼,公安局局长是姜黎明。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针对2025级入学的新生,咸宁市政法委、咸宁市统战部、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公安局在湖北科技学院举办所谓“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嘉年华主题活动,派发诬蔑法轮功的宣传册,要求学生在大型红色条幅上签名,欺骗学生。当时的咸宁市政法委书记是谭海华,公安局局长是张学华,统战部部长是石玉华,咸安区公安局局长姜黎明。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咸宁市政法委、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统战部在湖北科技学院举办所谓“反邪教暨国家安全教育进高校”活动,采用宣传栏、横幅、宣传册读本、参与中国反邪教公众号、签名等方式,直接抹黑法轮功,毒害学生。当时的咸宁市政法委书记是谭海华,公安局局长是张学华,统战部部长是石玉华,咸安区公安局局长姜黎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20/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公安局抹黑法轮功的罪行-505281.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7/二零二五年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50486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