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耿迎凤与三位老年女学员一起阅读《转法轮》时,被南京江宁区警察绑架到高新园派出所。她八十六岁的丈夫也被带走。此后四位老人一度下落不明。
随后,南京市雨花区法院对她非法开庭(具体时间不详),在原剩余两年刑期基础上又加判两年,合计执行四年,并勒索三万元罚金。但法院要求家属缴纳四万五千元,凭证却只有三万元。家属追问后,法院才称一万五千元是“出庭费”。耿迎凤因信仰被迫害、被枉法判刑,还要缴纳所谓“出庭费”,且不给收据——如此荒唐枉法,唯有中共法院能做得出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耿迎凤被劫入常州女子监狱。一个月后,雨花区法院才将判决书寄往监狱,审判长苏泰,陪审员刘暄、林恩泽,检察官张梅菁、王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