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申金祥在客车上卖票时,因劝阻一名打工青年不要报复雇主而被牵连。黄松派出所警察孙德海查身份证后,将纵火嫌犯鲍翥释放,却将申金祥绑架。绥阳林业公安局将纵火案硬生生变成“举报法轮功学员发资料案”,报案人也被伪造为“张晓东”。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绥阳林业法院非法判他五年。参与造假案的包括:公安局局长杨连喜、国保大队长郜德荣、王冰辉、朱尔祥、警察孙德海,检察院起诉科长陈柏志,法院审判长宫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