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齐河国保大队队长张元亮、张元平,及北京公安大学本科生王某认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利可图,可以捞到政治资本,进而升官发财,明知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法律依据,仍一意孤行,良知泯灭肆意作恶。他们对齐河县的法轮功学员随意抄家,搜查法轮功书籍,如果搜不到,就随便拿别的法轮功案件中的法轮功书籍、资料顶替。然后依此作为所谓证据报材料到检察院,枉法定罪。近几年来,约有近十起这种恶性事件在齐河发生,张元亮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