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5
编号:
E000166707
中文姓名:
侯秀华
姓名拼音:
Hou Xiu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侯秀华电话:13792682919
迫害事实:
山东省潍坊寿光市法院法官。

寿光市法院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对李升星、付景春、孙福梅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不准家人旁听。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三日上午,寿光市法院对三人非法判决,付景春被诬判三年四个月,罚金四万元;李升星被诬判三年六个月,罚金四万二千元,孙福梅被诬判四年,罚金四万八千元。寿光市法院法官侯秀华、寿光市检察院公诉人赵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3/8/山东寿光市李升星、孙福梅、付景春遭非法判刑-50759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