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二日下午2点半左右,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彭小兰骑电动车刚出小区大门,就被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施凯带领陈堃、陶亮等一伙国保人员截住,问她这几天的行踪,说她在外面发了真相资料。
在门口,他们就非法翻彭小兰随身带的挎包,强行打开电动车的坐垫,没有查到什么东西,就劫持她到她家进行抄家。他们抢走了彭小兰家的师父的法像、一本大法书、笔记本电脑、手机两个、两本手抄大法书,还拿走了她穿的衣服、裤子、随身带的小挎包(包里有两百多元现金,两个优盘,一张银行卡等)和平时戴的帽子等一些私人物品。
抄家完后,他们把彭小兰和她丈夫(没有炼法轮功)劫持到南昌市佛塔派出所非法录取所谓口供。彭小兰没有配合他们,询问时一律回答: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他们还不死心,又劫持她丈夫跑到彭小兰原来居住的小区住宅(彭小兰去年才搬的家)也翻了一遍,也没找到什么东西。彭小兰一直在给他们讲真相,说他们违法,他们不听。直到晚上10点半后,才放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