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撒莲乡政府办洗脑班,绑架本乡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暴力转化。撒莲乡副书记何富强等人以办学习班为名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强抢钱粮,还恶意中伤法轮功、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对法轮功学员施以暴行,如罚站、毒打、强迫绝食几天的法轮功学员干重活、曝晒、毁大法真相资料、百般掩盖事实。使很多善良的百姓受骗。对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乡政府采用罚款、抢彩电和强行牵走大肥猪等恶行迫害。参与迫害的人员:白庭飞(治安员)、周从贵(镇长)、何富强(副书记)、江永康(镇长)、杨武云、陶云春(副镇长)、唐礼华(武装部长)、唐良洪(书记)等人,他们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用口袋自己到米柜里装米,还强迫法轮功学员交一百元钱并将他们抓到乡政府,由近十个打手(基本上是当地地痞无赖)配合乡政府折磨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七月二十日在撒莲乡政府办了两期洗脑班,书记唐良宏、副书记何富强,乡长周从贵、副乡长江永康、杨武云、陶云春,武装部长唐礼华,治安员白廷飞等官员全部出动,还从社会上找了十个地痞充当打手,把本乡的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强行洗脑,施以酷刑强行转化。
二零零零年六月,撒莲乡政府镇长陶云春,武装部长唐礼华等共十多人,一早闯入大法弟子何明珍家强行拿走一大袋米,把她绑架到乡政府,请了社会上的恶人当打手,对何明珍非法监禁折磨9天,过程中何明珍绝食抗议,她回家时瘦得皮包骨头。恶人折磨的手段有:每天早七点到晚上十二点不断拳打脚踢、高强度劳动、游街、跑步、报数、罚站,恶人们使用刑具有,电棍,警棍,鞭子,手铐,绳子,参加迫害的人有:武装部长唐礼华,镇长陶云春,书记唐良洪,副书记何富祥,妇女主任宋××,周从贵,杨武云,黄先华,吴世华等。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因不放弃修炼,廖国美被挟持到撒莲镇洗脑班强行洗脑九天。遭到毒打(其中一次被打休克)、跑步、罚站、烈日下暴晒、奴役劳动、洗脑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廖国美被绑架到撒莲镇强行洗脑四天。参与迫害人员有:唐良红、周从贵、陶春云、唐礼华、吴世华、江永健等人。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唐良宏任撒莲乡恶党书记,正是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高峰,为了实现江泽民“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目的,唐良宏不遗余力,成立了以恶党副书记何富强、副乡长陶云春及武装部长、治安员等组成撒莲乡“六一零”(中共凌驾于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办公室,把对法轮功的迫害作为全乡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肆无忌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撒莲乡法轮功学员有二百多人次遭暴力洗脑;二百多人次遭绑架、抄家、关押;十二人被非法劳教;五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单位开除;三百多人次遭到经济勒索,金额达二十多万元。
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一年唐良宏任米易县法院院长期间,有九名法轮功学员遭法院诬判。唐良宏听命于“六一零”的指挥,包庇、纵容国保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抢劫、关押、刑讯逼供的违法犯罪行为,包庇、纵容检察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诬告陷害,助纣为虐。对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捏造事实,颠倒黑白,妄加定罪。
唐良宏任撒莲乡恶党书记及米易县法院院长期间,跟随中共恶党及江泽民流氓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唐良宏患肝癌,于二零一二年年底死亡,年仅五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