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六年三 月 四日中午约两点,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峰口派出所警察周奕行、马力、徐东东,以及洪湖市国安的两名警察,共五人突然闯入一名法轮功学员经营的店铺。他们拿出一份《治安管理处罚》文件,随即径直冲上三楼住处,声称“有人举报”。
警察使用钥匙打开房门后,对屋内进行搜查,将大法书籍、法轮功师父法像、带有“大法”字样的印章等物品全部收走。随后,五名警察将该法轮功学员强行带往洪湖拘留所。
在拘留所内,他们对学员进行讯问并试图录口供,但学员均未配合。警察随后将相关材料递交拘留所。拘留所长起初不愿接收,但其中一名国安警察表示这是“公安王局长的指示”。最终,该法轮功学员被强行拘留了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