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的一天,警察闯入刘玉和家,将他绑架到孙家屯派出所。警察董建军一拳击中他的左眼,他当场昏倒。醒来后,桦甸市国保大队人员与派出所警察将他带到桦甸市公安局。此时他的左眼已严重充血肿胀,几乎看不见东西,并诱发心脏病。警察担心他死在公安局,将他送往市医院。医生建议住院治疗。
孙家屯派出所人员随后到刘玉和家中,威胁其母亲:“你儿子心脏病住院,拿三千元治病。”老人听后悲痛欲绝,心脏病发作。警察又到刘玉和单位索要其全部工资。刘玉和住院三天后,国保队长毓金基称要“送你去一个好地方治病”,将他拉到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因其患心脏病,劳教所拒收。刘玉和回家后才得知,母亲因警察恐吓、思子心切,已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