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三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润苗,于二零二五年三月遭遇非法抄家、绑架,被关押在太原市第四女子看守所。七月份被迎泽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迎泽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点,迎泽区法院对刘润苗进行非法庭审,随后宣判三年三个月徒刑并罚金五千元。主管法官为李栋林,非法起诉的检察官为李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