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唐玉与李海艳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被关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狱警张鹤云授意包夹必须“转化”唐玉,不通知家属、不给存钱,连手纸都没有用的,也不准其他犯人帮助她。每天强迫她对着监控坐着,还强迫法轮功学员承担监室卫生。每天只给三分之一盆水,洗脸、漱口都不够,一个月不让洗澡,监室犯人收工回来还会故意羞辱她“脏”“臭”。晚上睡觉也被值班犯人坐在床前监视。
九监区卫生间抽水声整夜轰鸣让人难以入睡。张鹤云不断威胁唐玉,逼她“转化”,写“三书”,并追问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