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上午九点,高阳县法院在保定市看守所附近,对法轮功学员郭志萍以“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开庭。
高阳县法院将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在保定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郭志萍非法开庭。公诉人:高阳县检察院杨帆、法官:高阳县法院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