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晓雅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察绑架并被构陷。六月五日,她被非法刑事拘留。六月十八日,大东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葛明宜滥用职权,伙同公安故意制造冤案,作出非法批捕决定。
刘晓雅家属作为亲友辩护人,依法享有阅卷、会见、提交意见等诉讼权利,但这些权利被葛明宜检察官粗暴剥夺。
八月十八日,公安补充侦查结束后,案卷退回检察院,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依照法律规定提交阅卷申请和会见申请,准备行使辩护权,却被葛明宜以“只有律师才有这个权利”为由拒绝。家属要求她对“不批准阅卷、不批准会见”的决定给出合法依据,并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但葛明宜至今未作任何答复,也拒绝履行以案释法义务,更未依法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