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上午,新华区阳光小区法轮功学员李文素被绑架到位于石清路的新华分局,并被非法抄家。警察声称是八月十一日她往电线杆上写“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人举报。赵佗路派出所对李文素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因她体检不合格,十三日下午六点多回家。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上午,新华区赵佗路派出所民警张会鹏和所长高春萌,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女民警,又到李文素家,把电脑和手机给了李文素,并拿出一个让家属签字的要拘留李文素的告知书。警察称她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行政拘留十天,一个是签“不炼功的保证”。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多,张会鹏和高春萌又到李文素家,拿出五张纸,让李文素签字,李文素说不签。说话期间,李文素的手开始不停的抖动,又出现病的症状,两人见状,就离开李文素家。
二零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8点30分,法轮功学员李文素被闯进家的石家庄市赵佗路派出所的张会鹏、高春萌等五人强行带走,警察给家属留下一张拘留10天的拘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