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60
编号:
E000167113
中文姓名:
李书辉
姓名拼音:
Li Shuhui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西湖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旷志华被西湖区法院冤判七年半,并勒索罚金两万元。审判长为刘玉芳,审判员余萌、赵珮珮,公诉人为西湖区检察院李书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9/15/遭冤狱七年半并被剥夺养老金-江西旷志华又屡遭骚-5142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