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33
编号:
E000167116
中文姓名:
张艳
姓名拼音:
Zhang Yan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南昌市中院审判员。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下午两点半左右,旷志华被诱骗开门后,南昌县公安局队长余涛、警察刘俊等五人闯入家中,将她绑架至南昌县公安局审问。她后来得知,所谓“案由”竟是因她使用WiFi讲真相。

次日下午,警察将她送往南昌县看守所。旷志华被关押两年四十天后,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被西湖区法院冤判七年半,并勒索罚金两万元。

旷志华上诉,但二审未走任何程序,直接维持原判。二审法官为南昌市中院审判长李静,审判员李成、张艳,指定辩护人为江西阳明阳律师事务所姚志成。更荒诞的是,公检法人员竟强行将证人诬陷为旷志华的女儿与女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9/15/遭冤狱七年半并被剥夺养老金-江西旷志华又屡遭骚-5142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