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88
编号:
E000167157
中文姓名:
张勇
姓名拼音:
Zhang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助理检察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助理检察官 张勇0513 55006053
迫害事实:
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官。

二零二五年四月初,南通市张芝山派出所叶扬给韩伟打电话问能否去南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去,他们就得来。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南通市张芝山派出所叶扬及南通公安局国保支队徐友松队长及卑姓、陆姓警察到鸡东县,韩伟大哥被解除取保,但韩伟于四月九日同四人又同去南通,说案件已转到检察院。四月十五日韩伟到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官张勇作了笔录,并办理了取保。韩伟向张勇递交了相关材料,并说明这是错案。张勇说:你这是政治问题。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一次开庭为庭前会议,参加人为法官孙太永,检察官孙宏亮、张勇,北京律师董前勇,和当事人韩伟。因法官剥夺辩护人谢燕益为韩伟辩护的权利等原因,被律师要求法官、检察官回避而休庭。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二次开庭,为庭前会议,参加人为法官孙太永,检察官孙宏亮、张勇,北京律师董前勇,和当事人韩伟。时间为下午两点三十分~下午六点,庭间检察官孙宏亮多次表明你父亲身体不好,可以回家,要有态度。律师当庭给我解释:只要你认罪,就可以回家。韩伟当然不会认罪,因为本身就是错案!庭后韩伟将写的错案的相关材料,和写给父亲的一封信交给法官孙太永。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三次开庭,审判长为沈永斌,法官曹燕飞和法官孙太永;检察官为孙宏亮和张勇。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第四次开庭,审判长为沈永斌,法官曹燕飞和法官孙太永;检察官为孙宏亮和张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0/14/哈尔滨市韩伟被江苏警察跨省绑架迫害经过-5154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