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三次开庭,审判长为沈永斌,法官曹燕飞和法官孙太永;检察官为孙宏亮和张勇。时间为上午九点三十分至下午五点三十分,庭间,律师与法官和检察官因当庭陈述所发信息内容问题,而产生争执,法官和检察官不让律师陈述信息内容,律师受到威胁,并与韩伟说:“他们已多次威胁我,我不能为你正常行使辩护职责,你可以解聘我,你可以让你信任的谢燕益为你辩护。”律师让韩伟决定是否解聘他。韩伟说:如果你感到威胁,可以不作我的律师。他们就到走廊里争吵了很长时间。回来后,律师问韩伟是否解聘他,法官圆场说韩伟不想解聘你。韩伟在做个人陈述时说:法官、检察官是社会的精英,惩恶扬善,彰显正义是天赋的神圣职责,能坚守法治,公正无私,乃是社会之福,人民之福……当讲到参与迫害信仰,制造错案,会被国际人权追查。审判长猛的站起,用力敲槌子,说:我还怕你,前面讲的还挺好,最后跟我讲这个。并宣布休庭。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第四次开庭,审判长为沈永斌,法官曹燕飞和法官孙太永;检察官为孙宏亮和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