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30日,在镇党委书记沈学军,政法委书记林克,派出所所长马恩友指使下,派出所临时警员王振杰、曹百刚、赵连常、陈世龙、曹磊等几人把大法弟子张清春带到一楼一间小屋里,关上房门,对她拳打脚踢。恶人电击她的脸、脖子、下颌、肛门,浑身到处电,它们觉得还不解恨,把她衣服掀起来,往肉皮上电,有时揪着她的头发呈弯腰状,有时往后仰。满屋子都是电棍电的火发出的刺鼻的味道和肉皮烧焦的味道。两根狼牙棒,往她后背、腿、臀部又一阵子猛打,打累了,就逼她做“开飞机”等体罚。
有一天晚上,陈世她的胸部,打得她疼痛难忍,胸口发热,血往上涌。它们打累了,又找来电棍往她脸上、下颌、身上到处电,电累了,它们又变着法折磨了她半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