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许必菊是成都青白江区供销社联合社贸易公司职工,二零零一年四月,公司强迫她“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下午六点公司经理陈家贵、书记李玉新与公司员工温佐伦等到许必菊家,企图送许必菊去洗脑班,许必菊没开门。晚上李玉新又去第二次,不断骚扰至凌晨,许必菊被迫流离失所。
陈家贵、李玉新还不甘心,又把区610、派出所的人叫到许必菊的丈夫王三田的单位成都化肥厂,叫他不要上班去找人,王三田因此停工半个月,但未找到人便回单位继续上班。陈家贵又伙同区610和派出所到厂里去质问为什么让王三田上班,领导说:“我们再不让他上班就违反《劳动法》了。”后来王三田被扣掉了七月、八月的工资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