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恶警队长张小丹、刘亚东,大队长刘春兰、陈春梅、于文斌为了升官、提干、得奖金,利用市六一零组织的犹大和劳教所的恶人,对大法弟子采取了各种流氓手段。
从2002年起,佳木斯劳教所不断给大法学员折磨,逼象文化大革命时那样,吃饭前背警训,背毛××语录,当然谁也不背。恶警陈春玫抓住四个大法学员,说不背不让吃饭,饿了她们好几天,后来王玉红和赵娟饿得昏了过去,陈这才罢休。
法轮功学员李桂芹在佳木斯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2003年因被迫害,门牙被打掉,失血过多,以致不能刷牙,吃东西,身体极度虚弱,心律不齐,不能走路。女警陈春梅却为迫害找借口,因说装的更加度迫害。
2002年7月末,它们强迫大法学员坐小凳、听诬蔑大法的广播,被恶警孙丽敏铐在床上。它们对苏艳华强迫灌食,在牛奶里放了大量的盐。恶警陈春梅和高洁伙同几个刑事犯将他毒打一顿。将他铐在冰冷的地砖上,白天背铐,晚上正铐,几乎无法睡觉。抓他时当地派出所说判他二年,现在又说三年。
2003年5月末的一天清晨,所有的人都到操场去走操。苏艳华当时想:要是炼功多好。苏艳华就静静地炼起功来。那天是恶警陈春梅和高洁的班。这两个恶人伙同几个刑事犯将苏艳华弄到了楼里毒打了一顿。
2003年5月到6月中旬,大法弟子邱玉霞被铐了一个多月。被折磨得心脏异常,血压升高达到220-240mm汞柱,时常晕厥抽搐。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时,才被送医院检查,血压高得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可劳教所恶警硬是把邱玉霞抬了回来,并撒谎说,血压才160-170,没事。邱玉霞已经虚弱得不能自理,吃饭得别人喂,上厕所都得被人背着。恶警陈春梅还说她是装的,并且让她照样出工。不能动,就让四个人抬着到车间躺着,晚上收工时再抬回来。
2003年8月,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女队的大法弟子邱玉霞血压230mm汞柱的情况下,恶警陈春梅强迫邱玉霞走路不许搀扶,结果邱玉霞摔在地上。卫生所诊断邱玉霞不能走动,只能平躺,因为这么高的血压,随时都可能出现意外。但是恶警陈春梅、慕振娟、高小华不给邱玉霞安排地方,每天强制抬去车间出工,晚上再抬回来。
2003年10月大法弟子刘耀坤被折磨腿疼走不了,大队长陈春梅、慕振娟还有干警礼永波强迫她不能快走也得跟着慢走。后来因她起身慢了,他们就来拽她、打她。
2003年10月末恶警高杰、陈春梅和礼永波等把刘耀坤拖到二楼后,就开始打她、还没有人性的踢她的下身,撅她的脖子……直到把她打得昏了过去,才将她扔到二楼的一间冷屋子里,给她又上了大背铐,后来又用铁链把她锁在床边,致使她的身体直接暴露在冰冷的地板上大约40多分钟。直到8点钟交接班时,他们看她心跳快不行了才给她解开大背铐,但又改为把她的双手铐在床上。
2003年11月20日一佳木斯大法弟子到期,可家属找了检察院后,恶警大队长何强、陈春梅、张小丹、于文斌等伙同中队恶警造假,慕振娟说给他加期7个月,张小丹说加期5个月。因为他被铐成了残废,恶警它们怕他告,就不放。
在佳木斯劳教所里,队长陈春梅值夜班,眼睛总是盯着法轮功学员,见着经文就抢,有炼功的就阻拦。
2003年冬天,大法弟子赵娟、王玉洪、邓春霞、于海燕因为不背警训(每次吃饭前,背四句话),副大队长陈春梅下令:让赵娟等四名大法弟子在食堂外面冻着,不许吃饭,不许上厕所,有的法轮功学员从食堂往回给带饭,被陈春梅制止,这种虐待持续了三天。在这种情况下,赵娟等法轮功学员的身体极度虚弱,每天除了警察监管,而且警察还指使普犯24小时严加看管,甚至唆使普犯故意刁难大法弟子。
2004年2月11日中午,在去往食堂的路上,恶警陈春梅说8中队喊口号声音小,咬牙切齿地说:“你们咋不都死了呢!”当时不让那些没喊口号的学员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