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押其间不准家人来看。她父母等亲人从外地多次来看都没有见到。2000年元18日父亲因没看到女儿气得吐血而死。恶徒们都不让父女见最后一面。
2000年3月她被非法判了两年劳教。3月21日她爱人被逼迫到看守所(民政局、和双方单位领导,带好公章)现场办理离婚。3月25日她被送省劳教所。4月11日,家人被勒索交4000元押金,200多元生活费,200多元检查费,才放人。
家人听她讲出被迫害的真相后,以家属名义上诉,结果撤销两年劳教。2000年7月20日又回来上班,上班后扣押身份证,停发一年工资,还继续24小时监控,让她做清杂工等,不准同事与她讲话,夏天高温40多度要她剪枝,拔草等等。99年加职称工资没加,2001年调资又不给加工资。特定一条“说被公安机关关押过不能加。”
株连九族,离婚前丈夫也不放过,撤销职务,还要他和组织部签责任状,如果她走,就要开除他工职,逼得她是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