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昌邑二小教师刘凤荣,被逼得离家出走,在外漂流,她坚持讲真象,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在租住的房屋被非法绑架,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被昌邑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判重刑十年,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而民政局把刘凤荣判刑前的工资已拨到了昌邑区第二小学,被昌邑区教育局和昌邑区第二小学非法扣押。教育局和学校非法抓捕她逼得她离家出走,家属到教育局找新上任的书记邹宏华(由忠已调离,调到左家)说此款不能给,请示上边,说她炼法轮功不能给,还说炼功还有功啊,离家出走,就算自动离职,工资开了也不给到个人手里。
二零零三年,在召开的全校教师大会上,学校的工会主席皮廷军公开诬蔑法轮功,潘秀芝(昌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反驳了诬蔑之词。会后,校长王欣(现已退休)施压于潘秀芝,强迫她放弃信仰,并且将潘秀芝的情况整理成材料上报教育局。随后昌邑区教育局长贾婷、教育局主管政法委的副局长邹红华及教育局法制科王治仁分别到学校,威胁潘秀芝写出不炼的“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