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 ,在陈秋梅的纵容指使、威胁给加期下,朝阳市孟克乡大法弟子姜伟遭到犯人多人毒打。由于法轮功学员干活认真仔细,不会偷工减料,劳教所就给法轮功学员大队加量,一些精品活,都拿来让法轮功学员们干,有时甚至厂家点名叫法轮功学员的分队做,活太多排不过来,他们宁可等。
当时的管教队长陈秋梅说法轮功学员做的产品质量好,每道工序都一丝不苟,交货时,厂家只要听说是法轮功学员做的,质量一律免检。劳教所通过剥削在押人员无偿的劳动来赚取黑心钱。即便这样,它们也时刻在学员们干活时,播放诽谤法轮功、诋毁‘真善忍’的广播。
法轮功学员李春玉被恶警王秀菊、队长赵等人找出去,回来时身上便伤痕累累,手不能动干不了活,恶警周谦和陈秋梅还逼迫她快干活。
2006年邱丽在一所一大队三分队由于绝食抗议迫害队长陈秋梅指使普教犯折磨她。长时间的绝食令邱丽几乎不能行走,腿部肌肉萎缩,恶警陈秋梅还逼她出工。邱丽不配合,陈就指使普教毕春荣等犯人拖邱丽出工。邱丽的鞋被拖坏两双。后期又采用更邪恶的手段,用棉被抬她出工。每天早上从三楼往下抬,由于抬的低,任她的腰部在楼梯台阶上摩擦和碰撞。
2007年11月,大连法轮功学员王春英拒绝在所谓的考核上签字,被恶警张春光、周谦、翟耀辉、陈秋梅、李明玉等人上大挂迫害长达16小时,导致她至今(2008年4月5日)手脚还发麻。
2008年4月30日,大连大法弟子王春英经历了16个小时的酷刑折磨后,仍不配合邪恶签字。3月末由2个恶警陈秋梅和王广云找来2个普犯,拽着胳膊掰着手指头强行签字,一连换了两支笔都没有签上,王春英一直紧紧的握着拳头,并向她们讲真相告诉她们这是在犯罪,并高声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直到最后王春英的手都是紧紧的握着,最后都是恶警代签的。恶警大队长张春光和恶警队长陈秋梅对大法弟子施用电刑,他们用电棍往大法弟子脸上身上电,还按着大法弟子手握着电棍致视力受损。
2008年10月教养院考核之时,当时法轮功学员王海英、齐拓江、芦林、王俊艳、张英林、闫俊华没有说报告,遭到恶人拳打脚踢,之后都上“大挂”,有的3 天2夜。10小时不让吃饭和上厕所。
11月份,劳教所恶人说张国珍、芦林没干活,打了她们三个小时,上大挂10多个小时。
2009年5月份赵淑芹眼睛被打的左眼充血、右眼变青,昏倒几次,精神痴呆。就这样还逼着干活,家属去了也不让接见。
狱警对上访人员有三级残证的李萍、盖凤珍、石俊梅、梅秋玉也上“大挂”、关小号。他们执法犯法疯狂的对待被关押人员。让其干活不让休息从早上干到晚。不干就指使唐威打她们。大法弟子到期也不放人,延长时间。
参与打人者:彭涛、张良、张春光、李明玉、孙彬、潘秋莲、载耀辉、赵静华、陈秋梅、李秀玲、张谦。
2009年6月17日,下午出工报数,大法弟子信淑华被一大队大队长留下,拉入办公室殴打,参与施暴的有五员:新任大队长王延平(原教育科长,现一大队指导员)、尤然(原二大队分队长,现管教大队长)、张羽(原二大队分队长,现管一大队生产大队长)、孙斌(原二大队大队长,现一大队大队长)、陈秋梅(一大队二分队的带队队长),五人对大法弟子信淑华用穿高跟鞋的脚猛踢猛踹,揪着头发用手打五十多个嘴巴子;手打累了,就用鞋底子抽脸,致使信淑华的脸嘴巴肿变形,腿打拐,没法站立。而且这些施暴者当时规定不许信白天在车间上厕所,信淑华被迫每天减少进食,不敢喝水。
在二零零九年八月,刘霞从三大队到一大队时,因不认罪错、不签字和带来的自抄经文被她们发现后,被打,给刘霞加期,是尤然和干事瞿某做的询问记录,之后让刘霞签字,刘霞拒签,尤让生产队长陈秋梅、张丽丽代签的。
在二零一零年七月,四川绵阳科学城公安局派两名员警来到马三家教养院女所审问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苏南解教后是否到北京工作,并且要到苏南父母家和公婆家去审问清楚,还留下恶警尤然、陈秋梅的电话对苏南的言行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