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公安局国安队黄德文(610头目)、陈富、庞英等三人在02年-03年残忍迫害大法弟子:把大法弟子关到一个房间后,用毯子封住窗口,再用袋子从头到脚套住大法弟子,用脚往大法弟子的身上踩,用钻墙用的电钻往大法弟子的身上钻,致使大法弟子李月梅不能走路,被抬回看守所后,一个月大小便都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