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焚尸灭迹”这一灭绝人性的恶行被曝光之后,法轮大法学会和明慧网于2006年4月4日发起成立“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并广泛向社会收集调查线索,以下是近日获悉的部份线索。
活体摘取器官移植,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朱同玉、张永康、王国民、林宗明、孙立安、张立、郭剑明、许明、戎瑞明等人逃不了主导责任与罪嫌。(迫害手段待补充)
据官方网页没有描述年移植量,及移植总量。熟悉内情的人员透露,2005年肾移植量超过150例,2006年上半年60-70例。但近期,已经1个多月没有做肾移植手术。
2006年7月,首届世界移植大会期间,与会的上海长征医院器官移植研究中心主任朱同玉、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忠华及天津第一中心医院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沈中阳,在美国波士顿参加2006年“世界移植大会”期间被起诉。
他们被指控:对未经监狱受刑人同意,从受刑人(包括法轮功学员)身上活体摘取器官贩卖牟利的行为负有刑事责任。尤其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不仅犯下酷刑罪,更触犯了国际刑事法上最严重的“群体灭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