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21704
中文姓名:
蔡堡陆
姓名拼音:
Cai Baol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北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江北区公安分局 (区号023)
指挥室:67851111秘书科:67851566监察室:67856161
刑警支队:67852721 治安科:67851063 户籍科:67850706
消防科:67850978
梁世滨电话:手机:13908315145
办公室座机:023-67850597
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先勇电话:1898398785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五日,重庆大法弟子彭昭君被重庆市江北区石门派出所一男一女警察以问话为由骗去石门派出所,结果被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蔡堡陆和女警淦式惠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再次被非法关进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刑拘一月,在此期间男警刘小东和重庆市梁平县的公安人员以欺骗、讹诈的手段使彭昭君承认曾去过梁平县,并以此为由做其劳教“材料”。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彭昭君被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蔡堡陆和女警淦式惠绑架到重庆市江北区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下午两点多钟,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李先勇、蔡保禄与梁世滨、刘玲(女)等六、七人对石马河法轮功学员李永英家实施抢劫,并将她劫持到重庆市井口“法制学习班”(即洗脑班),强制写“三书”未遂后,于当年十月十七日诬陷罪名,将李永英非法关押在重庆市渝北区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六月底,李永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12/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先勇的罪恶簿-42441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7/多次遭受迫害-重庆市退休女教师控告江泽民-313077.html
重庆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英自述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0/重庆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英自述遭受的迫害-250367.html
重庆大法弟子彭昭君被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2/5/6670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