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9日,大法弟子李庆慧由同修陪同下看望亲人,遭人陷害,被送进九台市公安局。在她不报任何姓名地址,不签任何字,没有任何口供下,他们强行送她进看守所。在九台市拘留所关至2月17日。整个一个新春佳节,在拘留所度过,当她父亲去接她时,被九台市拘留所所长鲍根利索取150元钱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