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前后,当时东方化工集团公司的政工书记是周明银(男,五十岁左右),党委书记是李掖平(女,五十岁左右),在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初期,正是周明银、李掖平在公司任职,他们都参与了对本单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最后他们开除了本单位的所有法轮功学员,致使本地一个几千人的大型国企几年内就濒临破产。
东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李掖平(女)及其追随者周明银(男)林明(男)徐连华(男)郑文君(女)等,从1999年7.20开始,就跟随江××流氓集团及610办,对本单位大法弟子进行各种迫害及人身骚扰。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对到北京上访的大法弟子扣发工资,不让上班,非法关押,株连大法学员的家人,将大法学员开除厂籍,送精神病院,抄家罚款,非法扣罚一万多元房屋集资金(说是上面指示)。面临多数职工下岗、发不下工资的情况下,单位竟还拿出钱来劳教大法弟子,对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进行迫害。谭晓燕(女)刘红伟(女)陈玉芬(女)朱丽新(女)张春兰(女)腾玉娥等都遭到了上述的迫害。
2002年2月份,大法学员朱丽新因为发真相传单被恶人举报,被莱西市公安局恶警绑架到青岛大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之后,被转送到青岛610进行强制洗脑。责任人单位不法官员:李掖平,周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