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学员王博,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被中共恶党当局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五年,父亲王新中和母亲刘淑芹被以同样的罪名都被非法判刑四年。王博一家拒绝非法判决,已经在二月十日前上诉到石家庄中级法院,但至今未立案。
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王新中的代理律师到长安区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向法官要判决书,并提出要看案卷。律师据理力争,一审庭长王旭无言以对,态度蛮横的威胁律师要将案卷报庭审会,阻挠律师了解案情。早在开庭审理时,坐在旁听席上的王旭就象个小丑式的上蹿下跳。煞有介事的宣布法庭纪律让大家关掉手机,可他自己反倒旁若无人的在法庭内接听手机电话。庭审时一会儿蹿到法官旁嘀咕几句,一会儿跑到公诉人那儿耳语几句,一会儿给法警使眼色,一会儿又呵斥当事人。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钟,河北石家庄长安区法院对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倪振选进行非法开庭审判,辩护律师为倪振选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历时一个小时,于十点半左右结束,法官当庭没有做任何判决。
非法庭审结束后,倪振选的家人对法官王旭表示,老人已六十多岁了,在家好好的被无端绑架去,坚决要求放人。后在庭外监视的“六一零”让防暴警察将家人拉开。法官王旭表示让家人先回去,明天八点再找他。
郑建伟、梁小军两位律师2012年接受邱立英委托后,通过认真调查了解案情,发现这本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案子:警察杜丛林等人明显犯有非法拘禁罪、伪证罪、诬陷罪、徇私枉法等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检察官赵壮涛、于书峰等人明知办案单位伪造证据、罗织罪名陷害好人,却罔顾事实与法律,依然批准逮捕并提起诉讼,已构成了徇私枉法罪。于是,帮助邱女士对以上犯罪人员提出了控告,同时提请法院依法复议本案,宣布休庭,还邱女士一个公道。
但是,长安区法院却对这些事实不予理睬。2012年4月开庭之前不通知当事人,甚至不依法公示。法庭上,既不让恶性已经明显败露从而已经成为被告的检察官赵壮涛依法回避;又对律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要求置若罔闻,出场法官王旭、田殿英,检察官赵壮涛、石颜等甚至耍尽无赖,坚持迫害构陷邱女士到底。
2013年4月16日下午三点多,两位代理律师在石家庄长安区法院门前义愤难填,对着镜头称遇见了“司法流氓”。从上午九点进入法庭,一直为本地一位被荒唐诬陷“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的女士做辩护。法庭上“检察官”和“法官” 串通一气,制造冤案。最后法官还以不下楼见人、不接电话的方式,让律师拿不到一份其依法应该回复的文件回执,让律师在门口一直等待。
2013年4月16日法庭上,律师告诫长安区法院副院长王旭“别干脏活儿”,王旭语惊四座:“不干,你给我发工资啊!” 震惊于王庭长的心态和素养之余,一个明显的疑问是:“是谁给王庭长发工资让干‘脏活儿’?”
开庭前,有消息说,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和对邱立英无罪的论证,沟通中法官心里是认可的,但却说出这样一句话:“你该怎么辩,怎么辩。我该怎么判,怎么判。”言外之意,这一切只是走过场而已。把公检法三家变成了傀儡,有能力在幕后指挥操控的黑手是谁呢?
庭审期间,庭长王旭走出法院大门对被拒绝旁听的卞晓辉亲友说,“你怎么还在这,根本就不允许旁听的!”他自己马上反应过来立即改口道“不是不是,是没有旁听座位了”,当时门口的几个法警都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