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7月开始,内江威远大法弟子李欣泽就与其它大法弟子在绵阳新华劳教所一起遭受折磨,在一个多月的残酷折磨下,50多岁的李欣泽身心憔悴,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和转化书”。20多天后,李欣泽清醒过来了,写下“声明”,表示要坚修大法。当天晚上,邪恶干警杨小龙就再一次折磨李欣泽至深夜2点以后。
2002年9月,内江威远大法弟子李欣泽被迫害致死,迫害李欣泽致死的直接责任人:赵泽勇、余新才、朱大队长、邓刚、何学灵、青国权、仁青达吉、杨小龙、游仙区驻新华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