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79
编号:
E000026742
中文姓名:
杨小龙
姓名拼音:
Yang Xiaol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新华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绵阳新华劳教所管理科科长 余兴才;0816-2280410
绵阳新华劳教所: 郑科长;13320913567
宋主任;0833-2967661
新华劳教所二大队队长龙礼平,安县人,专门指使犯人行凶。
四大队五中队电话:0816-2830117 赵瑜
管理科电话: 0816-2280410 邓刚
恶警有:邓刚、付卫东、邓涛、董海波、杨帆(经常亲自出手打人,用电棍电,二零一一年其曾用钢尺(约1.5米长、3.5厘米宽、0.35毫米厚)把普犯的肋骨打断。)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华劳教所恶警。

从2002年7月开始,内江威远大法弟子李欣泽就与其它大法弟子在绵阳新华劳教所一起遭受折磨,在一个多月的残酷折磨下,50多岁的李欣泽身心憔悴,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和转化书”。20多天后,李欣泽清醒过来了,写下“声明”,表示要坚修大法。当天晚上,邪恶干警杨小龙就再一次折磨李欣泽至深夜2点以后。

2002年9月,内江威远大法弟子李欣泽被迫害致死,迫害李欣泽致死的直接责任人:赵泽勇、余新才、朱大队长、邓刚、何学灵、青国权、仁青达吉、杨小龙、游仙区驻新华检察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2/迫害法轮功-原四川省新华劳教所邓刚遭报被查-428071.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3/四川宜宾市公安局局长魏常平遭恶报-获刑11年半-391383.html
四川省威远县大法学员遭受迫害事实汇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22/149470.html
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将大法弟子李欣泽迫害致死前后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8/5472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