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4月28日下午4时左右,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恶警魏东兵、王小兵等7,8人对大法弟子张明朗家非法抄查。抄走《九评》及《九评》光盘,护身符等。随即将张明朗、李李蓉华夫妻二人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对李蓉华勒索1000元,非法行政拘留15天,于5月12日放回家中。
在对张非法审查期间,特别案件转入区检察院后一周以内,巴州市检察分院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鹏亲自多次出面高压强迫(拍桌子,打板凳),要张明朗供出巴中地区法轮功负责人,法轮功基本情况及法轮功数据来源等,被张明朗多次拒绝。
2006年8月7日,区法院私下秘审,8月22日非法判刑3年,缓刑四年,共非法关押3个月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