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正月初五,法轮功学员胡培仲从南充驻京办事处,被营山县朗池镇政府人员唐碧芳、李平等及朗池镇派出所罗永志等敲诈所谓路费400余元,被审讯后送至营山,沿途一直用手铐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连铐着,吃饭、喝水、上下车都不解开。押回营山县后,被关在朗池镇派出所留置室,第二天进行审问(包括两个孩子),天黑才将孩子释放,胡培仲则被关进朗池镇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遭到恶警晏涛打耳光、脚踢、指使狱中犯人拳打脚踢。
胡培仲一直有家不能归,至今妻离子散,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