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新站派出所张元利和鲍玉泉、田开元、吴凯(东昌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等恶警到张波家非法抄家,要强行把张波带走,非法关押了一宿才放人。张波被迫带着幼儿流离失所。
王吉明在新站派出所任新山社区片警期间,曾伙同新站派出所恶警鲍玉泉、张晓旭、王德志等,去法轮功学员丁春霞家非法抄家,致使丁春霞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四日被判劳教二年,送长春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三年腊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孙淑芬从一建取回来户口本,顺手翻看一下,就放在炕上,户口本里什么都没有。上午十点左右,任斌、张化明、包玉泉等四个警察又来抄家。张化明拿起户口本,翻着说:户口本里夹着经文。孙淑芬回头看时,张化明正从户口本往外拿。张化明做了记录,叫孙淑芬签字,孙淑芬不配合,说:你警察造假。恶警们又叫她到派出所讲个明白。孙淑芬说:没犯法,不去。警察走了,十多天后,腊月二十七日半夜,十一点四十分左右,警察开汽车来,砸孙淑芬家的门,意图明显。孙淑芬和家人拒绝开门,他们在孙淑芬大门口等了大约三、四十分钟才开走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五日,新站派出所教导员张晓旭、恶警王德志、鲍玉泉、王吉明(现调到江东派出所)等七名警察去通化市大法弟子丁春霞家非法抄家,将丁春霞送长流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丁春霞在看守所绝食抗议非法迫害,被管教蔡义萍拳打脚踢,被姜宏杰大夫注射不明药物三瓶,而蔡义萍却向丁春霞家打电话,向丁的丈夫索要三百元药费,被拒绝。因而被劫持到长春女子劳教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