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九日上午,河南省淮滨县邪党操控法院对绑架的五位法轮大法修炼者刘继友、简文荣、吕红园、付凌云、王贺林以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扰乱公共社会秩序为罪名,分别非法判处王贺林有期徒刑六年,付凌云四年,吕红园三年,简文荣三年,刘继友二年。
五位大法修炼者分别上诉,淮滨县法院负责审理这起案件的庭长白俊杰对五位受害者讲:我们这是执行“中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内部决定,上诉也没有用,同时软硬兼施逼迫他们撤消上诉。目前只有付凌云坚决递交了申诉状,并聘请了律师。
二零零九年,淮滨县法院对淮滨县法轮功学员王贺林、刘继如、尚秀荣、吕宏岩和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付凌云进行具体非法判刑六年、二年、三年、三年、四年。法院参与者有审判长白俊杰、审判员王臻、陈本才、书记员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