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28123
中文姓名:
朱海仓
姓名拼音:
Zhu Haic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委书记。

二零零七年一月,新疆自治区邪党党委书记王乐泉,伙同政法委书记张秀明、朱海仓出台了所谓“打击三股势力”的方案,在新疆召开了“政协”和“人大”两会。会上自治区检察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表态:“绝对高压”;同时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买买提-玉素埔也表态:“顶级重判”。所谓的“高级法院”就开始实施违法犯罪了。

二零零七年四月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邪党操控的所谓“高级法院”,对大法弟子张燕平四姐妹及其它五人的非法庭审结果下达到本地。原检察机关以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现法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强行判决,非法判决如下:

张燕云被非法判六年,张燕平被非法判五年,张燕林被非法判五年,张秀珍被非法判四年,赵雪梅被非法判四年,于月娟被非法判三年,因以前炼法轮功被判三缓四未到期,加刑一年,实际为四年;杨颖婕被非法判三年,郑新秀、黎刚(常人)判三缓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新疆大法弟子张燕平四姐妹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7/15292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