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大法弟子陈荣进京上访在西昌被堵截,被攀枝花市610王志丹等人接回后送到单位照相,然后叫家人领回家。
王志丹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抄家、罚款、绑架,逢年过节更是频频上门骚扰。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下午,攀枝花市东区国安大队长王志丹和周林伙同十三名警察(九男四女)到罗亨祥家入室抢劫,抢走大法师父的照片三张、《转法轮》三本、法轮功真相资料——光盘、磁带、不干胶、明慧周刊及各类真相传单等。随后罗亨祥(七十二岁)和妻子高朝群被绑架到市东区国安大队强行照相,非法提讯。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晚上到四月八日中午,罗亨祥夫妇拒不配合警察的讯问,遭到不准吃饭、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等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八日下午,大队长王志丹等两人开车将罗亨祥带到炳草岗信用分社银行,非法取走罗亨祥的个人存款六千二百二十点零二元现金,至今未还。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一点左右,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攀钢公安分局“六一零”警察朱占刚、王勇、王幼梅、王志丹等六人到肖桂芳家,强行非法抄家。肖桂芳被王幼梅(女警)和另一名女警看守着,五十五岁的肖桂芳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在制止不了恶警的犯罪行为情况下,手里拿了一瓶(洗厕王)对违法犯罪的警察说:“你们这些邪恶给我出去,再不出去,我就喝毒了。”[注:迫害固然邪恶,应该得到揭露和制止,但此做法不符合大法对修炼者的心性要求。]恶警朱占刚说:“喝毒也是你自己造成的”。肖桂芳在无法忍受警察的暴行下,拿着“洗厕王”,到厕所里把门反锁上,喝下了一瓶“洗厕王”。
肖桂芳在家人和亲朋好友的营救下,于四月二十八日由家人取保回家。由于遭受攀枝花市大渡口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攀钢公安分局“六一零”警察等人对她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严重迫害,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在医院蒙冤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