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6月4日,大庆市第十二中学教师高淑琴因进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非法拘捕。单位共3个人坐的飞机去接高淑琴,来回费用和加上罚款,共计1万1千余元,全部算在高淑琴头上。之后高淑琴又去了三次北京证实大法。学校由于受到株连,多次被罚款,但这些罚款学校都算在了高淑琴的头上。
由于高淑琴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多次被拘留、绑架到洗脑班、两次被抄家、被非法劳教一次,学校记大过、待岗等处罚。自2000年6月第一次进京上访到现在(2003/10/27),单位一直不让上班,也没有开过一分钱的工资。
事实上,每个月高淑琴都有677.9元的工资,累计共计27116元全部被学校非法侵吞。高淑琴连下岗职工都不如,下岗职工每月还有200元的生活补贴;正常的待岗人员还有待岗工资,而高淑琴做为“待岗”教师却甚 么都没有。
2003年7月强加给高淑琴的非法劳教期限已过,高淑琴找到学校要求上班。高淑琴对校长张增龙说:“我是在职教师,教师的岗位在讲台上,我修炼‘真、善、忍’,没错;为甚么到现在了还不让我上班?难道‘真、善、忍’还有错吗?”
校长张增龙一听大发雷霆,说:“到现在了还这样认识,怎么能上班呢?!”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