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942
编号:
E000029551
中文姓名:
敖本清
姓名拼音:
Ao Benq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泰安镇政府干部。

二零零零年一月,泰安镇政府干部敖本清带工作人员张撸芬、常梁荣,派出所公安、村支书董世华、村干部杨明珍、村会计张春霞、村民兵干事董国秋、村民陈小明等大队人马,闯进大法弟子董国珍家非法罚款。有人进屋看了看说,好穷啊,连彩电都没有。敖本清下令将董家仅有的一对肥猪以总额七百元的低价卖给村民陈小明。在此之前,村民胡顺才出一千元买他们的这一对猪,董国珍的丈夫都没答应。敖本清强行卖了董家的猪,又下令乡政府人员抢走董家六只公鸡。一个女的乡干部把鸡抓在手里向围观群众喊:“这就是炼法轮功的下场!”

镇政府官员敖本清聚众到董国珍家非法罚款,卖猪抢鸡,是光天化日下掠夺村民财产,触犯刑罚二百六十八条──犯聚众哄抢罪。

二零零零年腊月,大法弟子宋德贵上访回家后,被乡政府官员敖本清通知去“学习两天”,谁知这所谓的“两天”竟是非法关押三个月。宋德贵一去乡政府就被强行送到张坝洗脑班非法关押,失去了人身自由。宋德贵对敖本清说,女儿有残疾、还有精神病,一个人在家没人管,没饭吃,水都弄不到一口喝,家住山上很不安全。他说“有人跟你管,政府出十元钱一天。”

其实,并没有谁代表政府出了“十元钱一天”把宋德贵的女儿龚泰琴交给了某人照管。据村民说,有次泰琴一个人在雨中站着,不知淋了多长时间的雨……吃没吃饭、吃的什么无人过问。女儿苦苦等着母亲,一等二等不见母亲归来,生活艰难,精神焦虑,就准备外出寻找母亲。这时泰琴要出走的情况被人发现,泰琴就被送到了敬老院。

宋德贵曾两度被非法关押、强行洗脑;残疾的女儿龚泰琴也因此惨遭迫害,两度流浪、住精神病院、最后惨死异地三天无人知晓。

惨案发生后,乡政府、610威胁、逼迫龚泰琴的其他亲人签字火化,不通知宋德贵到场,还要宋德贵的儿子、媳妇配合政府撒谎,教他们说龚泰琴是吃药过量、“抢救无效”而死,死前曾见到过哥嫂。乡政府见他们不配合,就另找一位宋家的亲戚当着宋德贵的面,当着全村村民的面撒了这个大谎。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一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告”,决定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为期一年。为此,宋德贵写下了这几份血泪的控诉。乡政府官员、610等做贼心虚,串通一气找伪证,统一口径说宋德贵被关进洗脑班后,龚泰琴的处境通知过她的兄长,把丧失这条人命的罪责完全推到别人身上。

乡政府主席敖本清对泰琴的兄、嫂说,叫宋德贵写个“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什么事都好解决,说明我们整错了。如果不写,那你就是炼法轮功的,我们没整错。意思是炼法轮功的连国家公民的最基本人权都没有,没有法律可讲,怎么整都不为过。

镇政府官员敖本清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卖力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宋保长和外孙女的故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9/宋保长和外孙女的故事-238708.html
四川泸州市恶警、邪党人员迫害董国珍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6/161506.html
四川泸州市法轮功学员宋德贵遭迫害纪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5/15414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