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日,应城市公安局和郎君派出所警察到大法弟子万超所在学校强行绑架至郎君派出所,对万超日夜进行审讯、恐吓。恶警达不到目的就欺骗万超说:只要在口供上签个字(承认发了法轮功真相传单)就可放人,万超被逼无奈签了字。4月3日晚,恶警不但不放人,还将他非法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关押。4月4日,恶警即宣布判劳教两年。万超为抵制迫害绝食一周。4月18日以后,恶警将万超先后送往襄樊和沙洋劳教所,劳教所都不收。万超被关押在应城市第一看守所。自4月18日起,万超开始第二次绝食。4月25日,恶警将万超送到医院强行灌食迫害。
迫害万超的直接责任人:郎君鲁大小学校长周华、郎君鲁大小学副校长鲁火发、郎君派出所所长左永安、应城市公安局政保大队队长聂么山、应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长汤竹清。
经多方努力,4月28日万超被释放。恢复自由后,郎君教育组主任夏召群及鲁大小学校长周华多次找万超“谈话”,逼迫万超写不发真像传单、不上北京的“保证”,否则就扣工资6000元、送洗脑班,并说这是“上面”的意思,万超拒绝写“保证”。5月份他的工资被无辜扣除70元。
2003年6月27 日中午12点,鲁大小学校长周华带领郎君派出所指导员刘铭芳和派出所副所长曹国超到万超家(东马坊中李村中湾)去绑架万超进洗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