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7、8月是非常热的,酷暑中六大队三中队的法轮功学员晚上被罚站,白天被民管会成员赵国太、李某、任青达吉等弄在操场内强迫“蛙跳”、“鸭子步”逼转化。
2002年9月,内江威远大法弟子李欣泽在绵阳新华劳教所被迫害致死,迫害李欣泽致死的直接责任人:赵泽勇、余新才、朱大队长、邓刚、何学灵、青国权、仁青达吉、杨小龙、游仙区驻新华检察官。
四川法轮功学员曾因在被强制站立时大声喊法轮大法好,被十多个劳教人员按在地上乱打,并拖到前岗管教办公室,由所谓护卫队人员脱光上身衣服捆绳,在被按在地上捆绳子时,有恶警穿皮鞋在他脸上踩,并向上拉提绳子想给我增加痛苦,所谓“民管会”成员恶人仁青达吉(藏族)乘机用膝盖在他小腿肚处狠命摁,还有一次他因抵制教室内放的诽谤录像,指出录像中纯属污蔑诽谤,被民管会成员一拥而上,在乱打中拖出教室至管教办公室,时任六-三中队长邓岗叫来护卫队,脱光衣服用电线捆住后用数支电棍电击他全身各处,邓岗此番亲自动手,电击他头、颈、脸,嘴等处,一边电他一边说还喊不喊等,电棍电头部就如铁锤猛击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