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农历十一月初,他和蒙阴镇党委副书记公丕宝(现任县房改办公室副主任)带人抄了去北京上访被抓回非法关押在平邑县拘留所的大法弟子孙丕宏家,把彩电、值钱的家具等五千多元的物品抄走。
一九九九年农历十一月初三,大法弟子于在花、王付成、孙丕红到北京证实大法,被便衣以功友的身份骗上车。于在花回蒙阴后被非法关押在二警区,当时警长张志坚私吞于在花五百四十元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他带人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又抄了大法弟子孙丕宏家,并把孙丕宏的妻子刘兆莲抓走在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原因只为刘兆莲给类延成、李枝叶(原蒙阴政法委书记,现任沂南县委副书记)写了一封劝善信。
二零零零年初,他和蒙阴镇副书记公丕宝(任房改办主任)抄大法弟子于在花、孙佩进家,把水桶、彩电及小卖部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抄走。
二零零一年三月中旬于在花回到家中。恶警张志坚和孙付利来到于在花家中,让于在花上村大队。到了村大队,他从腰里掏出手铐把于在花双手铐上,直接送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底凌晨五点左右他带四人闯入孙丕宏家抓人,孙丕宏夫妻被迫离家出走,过了六天孙丕宏夫妻回家种地,被恶人举报。晚上八点多钟,他又带四人到孙家抓人,孙丕宏出走,刘兆莲被抓,非法关押在县六一零两个多月,受尽折磨,后其亲人交了一千五百元把其领回家。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二日,由于做大法横幅被人举报,恶警张志坚等人又要抓捕于在花和丈夫孙佩进,幸亏一位好心人捎信告知,他们顺利走脱。他带人非法抄家,抄走一本大法书,家中被抄的乱七八糟。从此于在花夫妻开始流离失所。年幼的女儿由七十多岁的老人抚养。
蒙阴县610办公室及蒙城派出所恶警勾结,对当地大法弟子进行迫害,大法弟子被迫害得流离失所,610人员仍伙同工作单位的不法之徒屡次到大法弟子家属家中无故骚扰。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凌晨1点左右,蒙阴县610办公室副主任类延成和蒙阴县蒙城派出所二警区所长张志坚带领部属到大法弟子家中砸门,叫嚣让开门。他们不表明身份、也不出示证件,类延成指挥部属把该大法弟子的父亲用手铐铐起来后胁持,并非法抄家,掠取财物,并栽赃陷害、罗织罪名将大法弟子家属送蒙阴县洗脑班。
大法弟子家属被威逼强迫在不明文件上签字、按手印下签字后,610办公室就伙同蒙城公安局将大法弟子家属送到拘留所非法刑事拘留15天。随后,610办公室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将大法弟子家属的工资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