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30603
中文姓名:
朱海仑
姓名拼音:
Zhu Hail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电话区号:0991
2391792; 2396114查号台
迫害事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朱海仑二零零六年年底接任原政法委书记张秀明的职务,上任初始就大力贯彻所谓的“加重加快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处理”,在新疆各地实施奔走。

二零零七年两会期间,人大、高法、高检的维族邪党头目积极接受王乐泉、朱海仑的指示唆使,公开对媒体表态、同时指示全疆相关部门明处加重加快打击“三股势力”背地里对大法弟子加重了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美国国务院宣布,对中共新疆公安厅和陈全国、朱海仑、王明山、霍留军四个中共新疆官员实施制裁,并限制陈全国、朱海伦、王明山三人及其家人进入美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9/参与迫害法轮功-新疆43人遭恶报(图)-410236.html
新疆不法官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5/新疆不法官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243447.htm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迫害法轮功相关责任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8/153734.html#2007-4-27-chev-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