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五年左右,由屈连春任政法委书记,迫害更加肆无忌惮,以下犯罪事实记录在案: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共朝阳市政法委“六一零”、市委和朝阳市政府联合印发二百九十份机密档(朝委办发〔2007〕21号),继续维持对法轮功的迫害。该档发放到各县、市党政部门及市直属各单位,各部门被要求用开会、学习等方式传达。 这份题为《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治理法轮功等×教反动宣传活动的工作意见》的通知》,传达后发生的部份惨案。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凌源市公安局恶警在凌源市北炉乡绑架四十二名大法弟子。由朝阳市委、政法委主抓,朝阳国保支队直接参与这场迫害。其中法轮功学员胡艳荣被迫害致死,其他法轮功学员被羁押四个多月后,李景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李占广四年半,马岩华四年、张桂菊四年,董秀芹三年半,韩凤珍三年半,郭凤贤三年,刘金成三年、王学军三年。王晓宇、郭彩荣、胡艳丽、刘力(后在送劳教途中放回)、李英芝(后保外)五人被非法劳教;多名大法弟子及家属遭到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桂林、陈志等恶警敲诈勒索,现金数额巨大。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晚至二十五日晨,在朝阳市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指使下,公安出动大批警力连续绑架了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关押数日后法轮功学员李英轩(非法判刑六年)、陈淑梅(枉判三年)、褚秀梅(枉判六年)、景菲(枉判四年)、潘玉峰(枉判八年)、冯丽(枉判七年)、张琦(枉判七年)、李文生(判三缓五)、李亚轩被劳教、吴金萍与于慧娟被迫害的生命垂危、陈宝凤在短短八日内被迫害致死。
目前指使公检法人员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主要是朝阳市公安局新任局长孙成伟、副局长张明华、国保大队长王景龙、政法委书记(610头子)屈连春、以及他的几个手下。据悉近期遭绑架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不得少于六年,就是屈连春伙同张明华搞的。知情的法官说:“法院说了不算,刑期是610直接定的。”“(法轮功)没啥事,判这么重的刑,这些人太过份了!”
长期以来,610头子屈连春和几个手下,一直都是迫害大法弟子的凶手。
近日(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朝阳市公安局向各县区密密传达了迫害大法弟子的方案,先从农村下手,然后是城里,部署各乡镇人员配合派出所到各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曾登记过的大法弟子家中骚扰迫害,让各村上报绑架人员名单。朝阳市已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部份村镇的大法弟子挨家被骚扰,多名大法弟子被迫流离失所。
近日(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朝阳市喀左县草场乡沟门村法轮功学员王少华,得知屈连春在朝阳市再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贾桂芹夫妇,出于老乡的情面(因屈连春曾在喀左县任几年书记)用自家座机给屈连春打个劝善电话,还告诉其如何保平安等。王少华自以为真心为屈连春好,善心一定会换回良知。
而屈连春却记下了这个电话,次日指使喀左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杨桂林伙同草场乡派出所指导员高明亮、邹德军及村干部等,将这位好心老乡及妻子一同绑架到派出所,并野蛮抄家,审讯后王少华妻子被放回。第二天王少华的内弟许润朋再次将刚刚放回的姐姐揪扯到派出所,助纣为虐威逼姐姐说出家中抄走的真相资料来源,导致李凤文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劫持抄家;还强迫交钱写保证书等。
屈连春又伙同610头目韩久彦、王景龙联合造假陷害,将法轮功学员唐锦丽送进监狱;把人们公认的好人贾桂芹重判十三年徒刑。
还有个别法轮功学员在家受到骚扰,给多个家庭造成重大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至今王少华被非法关押在喀左县红石拘留所,李凤文关押县看守所。
近日(2010-12月)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屈连春伙同市公安局局长石新利,指使朝阳各县(市)区政法委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人被无故骚扰绑架,中共人员明目张胆的敲诈钱财,造成几名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
2010年12月2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屈连春、龙城区委副书记蒙占峰、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到向阳分局大平房派出所检查。向阳分局大平房派出所作为所谓的“先进典型”被确定为此次检查点之一。
其后12月14日,龙城区大平房派出所先后绑架6名法轮功学员,后送往朝阳向阳公安分局非法审讯。12月14日中午网通社区片警候某带领前进公安分局三名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宋春霞家中,翻抢东西,宋春霞当场走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