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75
编号:
E000031843
中文姓名:
张小兰
姓名拼音:
Zhang Xiaol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
地址: 五津镇太升西街173号,邮编611430
电话: 028-86353134、028-86353138
所长何卫国1388189188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津五津派出所女警。

2000年6月23日进京上访,四川新津大法弟子龙莉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炼功,被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警察张小兰、公安一科副科长罗正明从北京给万群凤、龙莉戴上手铐送回新津拘留所(同行的还有14个新津大法弟子),被强行照像、提审、拘留等,7天后,龙莉与同时关押在拘留所的几十位大法弟子绝食抗议非法关押。

二零一一年十月九日上午大法弟子和一位许久未见面的同学在新津南河边闲谈时,给了同学一张破网卡,不一会儿就被两个年轻公安警察和五津派出所片警张晓兰围着,随即,政法委副主任李培德开车到这个地方,将大法弟子潘廷英拽上车直接送新津蔡湾洗脑班。在洗脑班里,大法弟子潘廷英和所有被关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一样,整天关在小房间内,由两个包夹监管二十四小时,不许出门一步,吃喝拉撒都在里面,成天被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恶警用劳教,判刑,高额罚款(一月罚一万元)威逼转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新津县郑淑贤在洗脑班遭药物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0/四川新津县郑淑贤在洗脑班遭药物迫害-263020.html
四川新津县三名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4/177783.html
四川省新津县龙岳云、刘淑伟夫妇受迫害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22/15935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