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当时集体企业办工会主席韩振良、印刷厂厂长陈立峰到法轮功学员金晓梅家,找她写保证。见到她不在家,又追到她母亲家,逼着她写保证。2000年春天,韩振良自己又去金晓梅家,让她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2003年的正月十五韩振良和另外一人又去金晓梅家,让她写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