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1年12月底,由北湖区检察院向本区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元月开庭,大法弟子郭波琴被判刑4年。2002年9月12日被送长沙女子监狱,因体检不合格拒收。得知此消息后,黄永兰又四处活动,最后指使车间主任陈健于2002年9月18日与拘留所、北湖区公安一起,再次将郭波琴送往长沙女子监狱。陈健按照黄永兰的意思封了一个大包(金额具体数目不知)给狱方,黑交易告成。郭波琴在长沙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