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14
编号:
E000033863
中文姓名:
罗建
姓名拼音:
Luo Ji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南充小龙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6371002

恶警杨维臣,男,四十多岁,小龙派出所恶警指导员
邱弘,男,四十岁左右,小龙派出所临时工,
恶警罗建,男,四十岁左右,
杨艳,女,三十多岁,
南充高坪区小龙镇邮编:637151
所长任君龙:15984869966
小龙派出所人员手机号码:
13699665995 13890808999 13708270077
13990833208 13990832888 15984869966
15892751129 13990773829 13696666593
13700974991 15281700389 13219133833
15983799755 13350653888 13890761988
13890761988 13990876103 1518298828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南充小龙派出所恶警属于国安大队人员

恶警罗建,一直在参与迫害各地的大法弟子,对大法弟子刑讯逼供,骂脏话,编造栽赃陷害,极其穷凶极恶的。现不知调去哪了。

参与绑架当地大法弟子,将他们非法劳教、关洗脑班等,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等、财物、现金。敲诈勒索,恐吓大法弟子的小孩,不许其他人与大法弟子交谈,怕世人明真相。小龙派出所恶警还参与了制作诽谤大法的横幅,漫画等毒害众生

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有十来位法轮功学员在南充市龙门镇新政府街炼功,七点钟龙门镇派出所副所长罗建(男,四十多岁)带领几名恶警和棉纺厂保卫科科长马守信等人来到炼功地点,不准炼功,罗建当时就将曹天强胸前戴的法轮章抢走,把炼功用的录音机和二盘炼功磁带抢去,还要在场的法轮功学员吃了早饭去派出所说明情况。

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二点多钟,升为高坪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的罗建又带领一伙恶人,他们分别是龙门镇派出所副所长唐绪武,棉纺厂保卫科科员彭孝弟,小龙派出所协警邱宏(后来因恶报断了腿被开除),还有国保大队其它成员共八人,到王安珍家强行搜查,说黄治萍在北京带的法轮功宣传资料来过她家,还问有哪些人到她家来过?不经王安珍允许就强行在她家到处乱造乱翻,翻遍家里所有地方,抢走一个坐垫,并强行将王安珍挟持到法轮功学员杜素珍家,其它恶人分别到了龙门中学王琼芳、张来华、石蓉、陈定琴家,并把她们全部绑架到龙门镇派出所,分别审讯到晚上八点三十分左右,才将杜素珍,王琼芳,张来华,陈定琴每人分别罚款二百元后才放人回家。

恶警们将王安珍和石蓉诱骗到高坪公安局国保大队去问情况,结果将她们二人绑架到高坪看守所,当时高坪看守所值班人员说没有手续不收,恶警罗建就用右手掐值班人员的臀部说:我明天补来。值班人员接着说:你自己写,我不管。恶警罗建自己践踏法律、破坏法律实施罪,却顺手拿笔写了张王安珍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一个月的拘留单,而石蓉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王安珍被非法拘禁期间,恶警罗建、邱宏和另一名恶警(二十多岁,中等身材)非法提审两次。还有一次恶警带上记者给非法录像采访,逼她不炼功了,还逼迫她说劝其它人也不要炼功等。

大约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恶警罗建带领几名恶警强行将黄治萍、王安珍、王道德、李素清、刘思清、刘思清的父亲林某等六位法轮功学员,与刑事犯罪人员一起弄去,用绳子把两个手臂向后捆绑在一起,弄上大卡车上开去游街侮辱,还将他们弄到高坪电影院对面的县招待所花台上向公众宣布他们所谓的罪行,是某副局长宣布的,同时还通知了高坪区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和凡是炼过法轮功的人员全部参加此宣判大会。整个时间三小时左右。

王安珍被劫持在看守所不久,其家人托人找到高坪公安分局法治科副科长王碧华,王碧华说:王安珍炼法轮功要劳教三年,要想办法就快点抓紧时间,如果定下来就麻烦了。当时其家人听后很着急,赶紧回家取了三千元钱,下午就送到了王碧华手中。第二天上午王碧华给她家人打电话说分管副局长那需要打点,下午家人就急速的又送去一千五百元钱,当天下午五点多王安珍回家。晚上王安珍的侄女婿还请了他们吃饭,也有罗建参加,在国保大队长田权芳开的餐厅里用的餐,花了七百八十元钱。同时在叫王安珍家人去办取保候审一年的手续时交保证金二千元,只开了一千元的收据发票。共计七千三百元,一年后经家人多次要求才退回二千元保证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南充市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情况—— 从1999年7月20日至2012年3月31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6/四川省南充市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情况-256779.html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王安珍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7/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王安珍遭受的迫害-233375.html
曝光四川南充小龙镇派出所恶警恶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0/16296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