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参加工作后,一直在宁县公安局,1997年至2006年12月任县公安局治安科(2001年7月改为国保大队)业务主办。当初,法制科只有她和科长刘德贵俩人,改为国保大队后,一下子就增加到十几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宁县公安局的刘德贵、朱华宁等人非法抄了郭振邦、李淑梅的家,抄去《转法轮》一本和其它资料。
1999年8月初,刘德贵、朱华宁2人侵入李勤本单位办公室,逼李勤本写「三书」,登记表册,李勤本不写,单位为了免事,由业务人员签写交了差。
2001年2月28日下午4时多,李勤本被骗去单位开会,由市国安的雒少华、王庆华2人,协同县「610」主任王永珍,公安局长魏立道、治安科刘德贵、朱华宁、李玉等人配合,将李勤本单位办公室及住宅非法搜查,抄去法轮功书籍3本、笔记1本、袖珍收录机1台(价值240元)、炼功磁带4盒等物品(没给查抄清单,至今没返还)。并非法将李勤本绑架,先在治安科办公室非法审讯一夜,没让睡觉。3月1日9时将李勤本投入宁县看守所,整2个月,4月30日放回。
2001年10月,张玉玲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看守所,由于长时间的酷刑折磨和精神迫害,张玉玲身体极度虚弱。直到奄奄一息时,看守所才通知家属保外就医。张玉玲被送往西安市附属医院妇产科,于2002年12月含冤离世。恶警以一张医院证明推卸责任。
2000年10月18日大法弟子范俊草去南义乡发真相资料时,被该乡派出所恶警张永钦(音)举报,县国保大队长胡宁生带领恶警朱华宁将范俊草绑架,上报庆阳市公安局法制科,非法判处劳教一年半,现在甘肃省女子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
2002年7月初,吕银霞被宁县公安局政保科警察王三泰、朱华宁(女)、刘德贵在家中绑架,并非法搜查了她的住处及单位,当天就被非法关进了宁县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王三泰、刘德贵、朱华宁为了达到迫害她的目的,蓄谋提审与吕银霞同一号室的在押刑事犯人大做文章。当时第一个被传唤的是马俊玲,三十几岁,宁县石鼓乡村民,已判刑半年。第二个被传唤的是刘亚丽,当时十六岁,宁县湘洛乡村民,已婚,未判。据当时在场的人说,王三泰等人在提审这两个刑事犯人时,公然自称自己是法院的,以加期或重判,恐吓在押人员马俊玲、刘亚丽给吕银霞做伪证,以达到迫害吕银霞的目的。刑事犯人马俊铃由于害怕加期,违心做了伪证,按了指印。刘亚丽坚决不配合,没有做伪证。就这样,吕银霞第二次被非法劳教迫害,期限两年半。
2000年11月,大法弟子李勤本曾写信向有关部门讲明法轮功真相,却被宁县公安局恶警刘得贵、朱华宁绑架,非法关押二个月。当时县“六一零”主任是王永珍、公安局长是魏立道。李勤本被非法关押一月,恶党县委书记邓晓龙召集会议免去了李勤本的正科职务。后来王永珍又伙同县纪委书记梁永宏撤销了他的正科待遇,当年所谓的考核中又定为不称职,科员又降一级,现在每月少发工资五百多元。
2005年10月,郭振邦、李淑梅夫妻二人去早胜镇讲真相,被坏人诬告,被胡宁生、朱华宁绑架,并抄了家,抄去《转法轮》、MP4等物品。后将二人被非法拘禁在公安局,非法审讯长达五小时,没有审出什么,罚款三千元,才放了人。
二零零六年五月,西峰区肖金镇法轮功学员杨慧芳、慧琴到宁县焦村乡发真相资料,被恶人构陷,胡宁生、朱华宁带人将她二人非法抓捕,关在宁县看守所,几月后,各被非法劳教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