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四方派出所(也就是石家庄炼油厂保卫处)
邮编050032,电话:0311-85162344
片警张鑫
石家庄炼油厂居委会,邮编050032,电话:0311-85162497
李福禄、吴群、陈淑萍、赵爱华等
石家庄炼油厂,邮编050032
厂长毕建国
书记张西义
厂办主任室:0311-85161126
副主任室:0311-85162296;
纪委监察处副书记:0311-85162486
副处长:0311-85161171;
组织部: 0311-85162232;
公安处处长室:0311-85162298,
书记室:0311-85162727,
办公室:0311-85161224、0311-85162416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 电话区号:0311
少年庭(二审庭)丁红庭长87030794(负责李秀敏案)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院长:郭晓,手机号13315995605
主管副院长郝建峰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值班室电话:87038637 办公室:87039433
刑庭:87018949 87030843
2007年9月27日早晨8:30,有目击者证实石家庄炼油厂居委会陈淑萍、李福禄、吴群及石家庄四方派出所片警张鑫参与了绑架大法弟子邱立英,从公交车上把她拽下来绑架到四方派出所关押。随后,在石家庄市公安局警察的现场指挥下,找来开锁公司打开邱立英家房门,盗走价值三千多元的私人物品。
2007年9月28日早晨8:30,邱立英被送河北省会洗脑班迫害至今,所谓的陪教也是石家庄炼油厂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倒班,每人每天50元,据说都不愿意参与,但还是被迫前往了。